• Q: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是什么?

    A:文化旅游产业是旅游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和一些省市政府部门对文化旅游产业的认识存在泛化现象,许多人把旅游业主体都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包括旅游交通企业、旅游住宿企业、纯自然的观光型景区等。
    其实,这是把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混为一谈。真正的文化旅游产业主要是由人文旅游资源所开发出来的旅游产业,是为满足人们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部分旅游产业。它的目的就是提高人们的旅游活动质量。
    文化旅游的核心是创意。特别强调"创造一种文化符号,然后销售这种文化和文化符号",并强调文化旅游的"文化"是一种生活形态,"产业"是一种生产行销模式,两者的连接点就是"创意"。因此,文化旅游可以理解为"蕴含人为因素创造的生活文化的创意产业"。
  • Q: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可以用来作民宿吗?

    A: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买卖宅基地方面的房屋,是否连宅基地一起购买?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一般都是禁止买卖的。那为何社会上还会出现这么多农村房屋或者农村宅基地买卖的现象呢?其中的原因有多种,关键还是我们的农民不懂法,缺少法律知识,我们的法律知识宣传能力还不足。

    三、已经进行的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呢?
    学者们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理由是:
    其一,196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二项规定:“社员有买卖房屋的权利。房屋出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即随之转移给房主,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这一规定,明确了农民拥有买卖房屋的权利,并且房屋买卖完成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其二,最高法院〔1992〕民他字第8号批复认为:农村房屋买卖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买卖有效。
    结论: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禁的原则,农村房屋买卖行为理应有效。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1、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2、把《土地管理法》第62、63条结合起来分析,《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是,禁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单独转让,但在农村房屋所有权发生流转的情况下,其项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并不禁止,只是出卖之后不可再申请宅基地而已。
    3、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中,最核心的权能是处分权,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标志。如果将农村房屋的处分权予以限制,则很难称之谓对其房屋享有所有权了。
    4、《继承法》规定农村房屋可以继承,意味着农村房屋项下的宅基地也可以继承。说明现行法律并不否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体的可继承性,决定了其权利享受主体的可变性。如果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原始取得阶段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紧密相连的话,那么随着一些法律事实的变化,其权利享受主体的身份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发生变动的。说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规定,仅仅是原始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对享受主体的限制。
    5、农村房屋转让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同时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者,其法律意义仅在于特定位置、特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发生了变动。在权利属性上,没有动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
  • Q:古筝初学者应选购什么样的古筝?如何挑选古筝?

    A:一台好的古筝由于音色优美,演奏手感舒适,会增强使用者的学习兴趣,反之则会降低,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听力。对于古筝初学者,首先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量力而行,如条件有限可选择购买仿红木的普及类练习筝,市场价在1000元左右,一般建议直接购买红木专业演奏筝,根据不同的档次,市场价在2000到5000元不等,因为普及类练习筝与红木专业演奏筝相比,无论从音色还是演奏手感都有很大的区别。如果预算充分的话,可考虑购买高级别的红木演奏筝或楠木演奏筝。

    如何挑选一台好的古筝?
    对于古筝乐器质量的好坏要从音色、音质、音量、灵敏度、均衡度、工艺质量、外观造型等方面来进行衡量。
    (1)音色:要柔美明朗、发音松透,高音清亮不单薄、低音淳厚而不浑浊。
    (2)音质:要纯而不噪,无沙、哑之音。
    (3)音量:在讲究音色、音质的前提下尽量要求其音量大,要求共鸣力强声音传得远。
    (4)灵敏度:在各种演奏手法中各个音区发音都很敏感。
    (5)均衡度:要求高、中、低音区的音量平衡,音色统一。
    (6)外观造型:古筝既是一个横置乐器,又是一个精美的工艺品;所以在外观上要求制作精细、选材上乘、造型上以秀长、端庄为美。
    我们在选择乐器时,应综合地考虑对乐器的要求。一张完美的古筝不但可使演奏者得心应手,还会给演奏者的艺术形象增色。初学者一般对古筝的性能和要求不懂,这种情况应请内行帮助挑选。
  • Q:和田玉籽料的鉴别知识

    A:首先,先了解下和田玉(产地)

    1、新疆和田料-和田地区出产公认为白玉最好的产地;细分又可以分为山料,山流水,戈壁料和籽料,质地以新疆和田玉籽料最为上乘,戈壁料次之,然后是山流水,山料。
    2、俄料-产自俄罗斯的和田玉,圈内行内称为俄料,产出形态也可以分为山料、籽料、山流水料。但俄料的籽料很少,大多为山流水和山料。
    3、青海料-青海料又称青海玉或昆仑玉,是市场上常见的广义和田玉种类之一,产自昆仑山脉东缘入青海省部分,可与新疆和田玉山料相媲美。
    4、韩料-韩料是广义和田玉青玉山料。它的主产地是朝鲜半岛南部的春川,产于当地的蛇纹岩中,多显青黄色和棕色。脂粉不是很好。是新疆和田玉中价值最底的。

    和田玉(颜色分类)
    按颜色和田玉分为:羊脂白玉、白玉、青白玉、青玉、黄玉、糖玉、碧玉、墨玉、红玉。

    和田玉(产状分类)
    按产状和田料分为:籽料、戈壁料、山流水、山料。

    和田玉产于海拔3500米至5000米高,绵延1500公里的昆仑山脉山岩石中,产于山上原生矿处的称为山料,经自然地质作用破碎而发生移动的,没有完全磨圆的称为山流水,而在河水中磨圆程度好的成为籽料。

    1、山料是从原生矿床开采所得,呈块状,不规则状,棱角分明,无磨圆及皮壳。
    2、山流水是从原生矿床自然剥离的残坡积或冰川堆渍的玉料,一般距离原生矿近,次棱角状,磨圆度差,通常有薄的皮壳,块度较大。
    3、籽料是从原生矿自然剥离,经过风化搬运至河流中的玉料,常为卵形,浑圆形,表面光滑,磨圆度好,外表可有薄厚不一的皮壳。由于长时间冲刷碰撞,只有质地细腻、结构紧密者才能保留下来,所以籽料品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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